当前位置:社会热点 » 查看社会热点 Friday, July 30, 2010      Register  Login      
 文章显示
中国版消费金融公司破茧而出
作者:安丹阳 来源:原创 人气:87 评论:0 推荐等级:★★★
录入人:安丹阳 录入时间:1/8/2010 关键字:

 商报讯 (记者 黄竞仪) 酝酿多时的消费金融公司试点昨日正式启动。记者昨日从银监会获悉,北京银行、中国银行和成都银行已正式获准作为主要出资人筹建消费金融公司,并在6个月内完成筹建工作。这标志着“消费金融公司试点”即将在京沪蓉三地拉开大幕,2010年“扩内需”打响了第一枪。

  去年7月,银监会发布了《消费金融公司试点管理办法》,并启动北京、天津、上海、成都四地消费金融公司试点审批工作。

  时隔半年,根据银监会公告显示,目前北京银行拟在北京市设立独资的北银消费金融有限公司,筹建初期注册资本金拟为3亿元人民币,公司经营范围主要是办理个人耐用消费品贷款和一般用途个人消费贷款。不过,由于消费金融公司尚在试点阶段,业务将不涉及房贷和汽车贷款等高风险产品,同时消费金融公司向个人发放消费贷款的余额将不得超过借款人月收入的5倍。

  在上海,中国银行拟联合百联集团有限公司和上海陆家嘴金融发展有限公司设立中银消费金融有限公司,成都银行则拟联合马来西亚丰隆银行在成都市设立四川锦程消费金融有限责任公司。而天津市设立消费金融公司的申请还正在受理审批中。

  银监会要求,在筹建期间,试点消费金融公司应落实拟设消费金融公司的资本金、人员、营业场所等事项,并完成公司章程、拟办业务的规章制度及内部风险控制制度的制订工作。在筹建工作完成后,还按照有关规定向银监会提交开业申请材料。

  对于银监会选择在此时准生消费金融公司,中央财经大学中国银行业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表示,这是金融机构应对金融危机、拉动内需的又一举措。

  “银行不能满足所有融资需求,这时就需要有一个金融机构给在银行贷不到钱的客户办理融资业务。”北京大学中国金融研究中心副主任吕随启表示,这也属于金融创新的一部分。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副所长巴曙松则认为,启动消费金融公司试点有利于提升消费对经济增长的贡献度,不仅是金融创新,还是促进国家产业调整、经济增长动力调整的重要举措。

 


关闭本页 返回

版权所有:北京亿客隆世通家居市场有限责任公司 京ICP备05030087号